「圈選」檢察官升遷惹議 法務部:於法有據
法務部指出,法務部部長就檢審會所提出之1.5倍調升名單為圈選,完全符合法官法。(資料照,記者廖振輝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針對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啟文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並指控指控過往由法院部長「圈選」同意檢察官升遷的制度是違反《法官法》,要求法務部長停止審議、圈選等行為;貿然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將嚴重影響相關人員之權益。
蔡啟文指出,根據《法官法》90條規定,高院以下各級法院和其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之任免,轉任等事項,是由檢審會審議並決議後,再報請法務部長核可。但法務部卻另外訂下審議規則,指稱應由檢審會提出1.5倍職缺的人選,再由法務部長「圈選」,這已經違反《法官法》母法範圍。
法務部指出,法務部部長就檢審會所提出之1.5倍調升名單為圈選,完全符合法官法、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規則等法令規定,係依法授與部長擇優裁量權,此項規定及作業方式全然尊重檢審會委員並符合法官法規定。
法務部表示,貿然為定暫時狀態假處分將嚴重影響相關人員權益,倘若檢審會同額提名,法務部長必須照單全收,與圈選規定並不相符。倘若部長可不必照單全收,則可能一再要檢審會補提名,如此將曠日費時,耽誤本(54)期司法官學院結訓人員分發,且易造成圈選標準前後不一,而名單不合理之現象,影響至為深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