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輔院頻出包 行政院、矯正署被監院糾正
彰化少輔院驚傳動用「曬豬肉」私刑。(圖擷自Google地圖)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15歲買姓少年前年農曆過年前在桃園少年輔育院接受感化教育期間,突然遍體鱗傷離奇死亡,疑受虐致死,院方卻稱是抓癢感染致死,彰化少年輔育院也有嚴重凌虐學生情形,監察院司法、內政聯席會議今天公布監委林雅鋒、蔡培村、孫大川及王美玉4人的調查報告及糾正提案,糾正行政院、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少輔院及彰化少輔院。
監察院已在6月2日通過彈劾桃園少輔院前院長林秋蘭、前訓導科科長陳立中、衛生科科長侯慧梅及彰化少年輔育院院長詹益鵬等4人,認為違法失職事實明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監院糾正矯正署指出,矯正署安全督導組前組長謝琨琦、李大竹對於買姓少年之死在歷次視察時都未發現買生遭主管及同房同學不人道對待,事發後桃園少輔院在調查過程中涉嫌隱匿證據、串證,矯正署竟受不實通報的蒙蔽,認定並無人員違失,未及時察覺弊端,怠於執行職務,應負未善盡監督調查之責。
彰化少輔院去年8月發生大規模「搖房」暴動事件,院方為了鎮暴動用私刑使出「曬豬肉」手段,用手銬將帶頭鬧事的21名收容人徹夜銬在曬衣架上,監院也質疑負督導少輔院違規事件處理監督及審核的矯正署安全督導組前組長李大竹及前署長吳憲璋,未善盡監督之責,有督導不周的嚴重違失。
監委並指出,行政院對於法務部未依「兒童權利公約」與「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的規定,將少輔院改制為符合其福祉並與其情況和違法行為相稱的環境,確有不當。
有關桃園少輔院的違失,監委認為,桃園少輔院對買生不僅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還涉嫌隱匿證據、串證,向矯正署不實通報,嚴重貽誤買生就醫契機,導致買生送醫前死亡,有重大違失。至於彰化少輔院的違失,則是嚴重侵害人權,違法執行職務,應負未善盡管理監督之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