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擬禁生煤與石油焦 經濟部:牴觸能源法「無效」
經濟部次長沈榮津(右)答詢時說,禁用生煤將嚴重影響能源結構配比和供電穩定,並牴觸能源法,地方做的決定「無效」。(記者蔡穎攝)
〔記者蔡穎/台北報導〕立法院今審環保署預算解凍案,針對雲林縣推動禁用生煤與石油焦,立委質問環保署與經濟部立場;經濟部次長沈榮津答詢時說,此舉將嚴重影響能源結構配比和供電穩定,並牴觸能源法,雲林縣做的決定「無效」。
立委王育敏質詢時問,雲林縣議會日前通過禁用生煤和石油焦的地方自治條例,依照《空污法》和《能源管理法》,該草案是否會牴觸中央法律?
沈榮津說,燃煤發電佔台灣發電量47%,若禁用生煤將嚴重影響能源結構配比和供電穩定,導致民生需求和產業發展出問題;另外,《能源管理法》第六條規定能源業務調整、禁止權限由經濟部主管,非地方事項,所以雲林縣日前做的決定「無效」。
相較之下,環保署的態度較為保守。環保署長魏國彥表示,詳細條文還沒送到環保署,法規用語要再謹慎檢視,屆時會在規定期限內請法務專家評估;至於最終決定要到行政院層級,並牽涉內政部、環保署、經濟部和行政院法規會等,是否核備仍未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