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運被「保護帶離」現場 李惠仁諷荒謬
紀錄片導演李惠仁至北檢出庭應訊。(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紀錄片導演李惠仁因參與太陽花學運被依妨害公務等罪遭訴,員警指控他「揮右拳攻擊員警的右太陽穴」,李不滿反控警察打人,涉傷害、誣告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天二次傳喚李惠仁出庭說明,李庭訊後嘲諷,警方稱把他拖走是「保護帶離」,看來警方的法治教育需要再加強,
李惠仁表示,今天出庭只要是勘驗當天現場光碟畫面,上次開庭時,員警都否認把他圍住拉出現場,但看過光碟後,改口稱是「請出去」,但他的雙手、雙腳、頭都有挫、擦傷,「我想任何一個人看到光碟畫面,都會覺得員警的解釋很荒謬。」
不同於其他參與學運受傷群眾向北地院提出自訴,控告總統馬英九、前行政院院長江宜樺、前警政署長王卓鈞等人殺人未遂罪,李反控是唯一一個到北檢對警察提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