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館法明天審 故宮又出包 未公開招標就授權港商

立委爆料,故宮為了推廣90周年院慶以及故宮南院開幕,竟然在未經招標的情況下,授權香港廠商進行宣傳。(資料照,記者簡榮豐攝)
〔記者蘇芳禾、楊媛婷、彭顯鈞/台北報導〕引發文化界正反意見論戰的「博物館法」,明天上午將於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進行審查,然而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卻發現,故宮博物院為了推廣90周年院慶以及跳票多年的故宮南院開幕,竟在「未經公開招標」的狀況下,私下授權給兩家香港私人企業,允許他們用故宮名義在香港大型購物中心進行行銷,「請問這兩間公司如果打著故宮名義卻出事,故宮可以拍拍屁股不管嗎?」,陳亭妃也憂心,行政院版本的博物館法,將可能合法化這類私相授受的狀況。
對此,故宮表示,「本案由香港寰宇博覽有限公司主動申請免費為故宮行銷,目前本案尚未成案」。陸委會則回應,有關立委所提事項,「故宮未曾提供本會相關資訊」。
陳亭妃指出,她日前檢視故宮90周年慶與故宮南院開館試營運的計畫時,聽到有香港廠商要替故宮做宣傳,側面了解之下,發現故宮在未經公開招標的狀況下,讓寰宇博覽有限公司成為官方授權代理商、一方文創有限公司成為授權展之參展商,然後授權這兩間公司向香港購物中心洽談合作。
「未經過法定程序就委辦給香港廠商,難道沒有圖利之嫌嗎」?陳亭妃表示,故宮自己都已承認「同意授權」這兩間公司對購物中心進行洽談合作,表示跟這兩間公司已有合作關係。而這兩間香港公司成立都不到五年,有甚麼能力可以承接這樣的業務?故宮評選標準為何?這兩間公司是否有中資背景?是否有先向陸委會報備?萬一又發生像是之前的四庫全書被中國複印卻收不到授權金的情況,故宮有能力解決嗎?
「設置基金可討論,但是要有明確的規範」。陳亭妃質疑,目前行政院版的博物館法,授權博物館得設置「基金」,不僅可以增置、擴充資產,還可以用在「編制外人事支出」,以及「其他有關支出」,籠統的條文根本是空白授權,許多博物館專家都向她反映行政院版的法條問題重重,但馬政府和國民黨仍要硬幹,呼籲全民一起在周四上午監看教育委員會審查直播,避免國民黨立委護航行政院版闖關。
清華大學人類學研究所兼任教授何傳坤表示,博物館是非營利組織,應該著重保存、展示、教育,而不是只想著要賺錢,「若是要促進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現在已經有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了」。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教授林會承表示,基金能靈活運用不是壞事,但要有明確的監督機制,不能空白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