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部門駐衛警 爭取納入公教年金保障
公部門駐衛警爭取納入公教年金保障。圖為外交部駐衛警協助官員離開。圖與文無關。(資料照,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甘芝萁/台北報導〕公部門的駐衛警屬公保保障範圍,但退休卻無法適用年金請領,相較於去年納入公教人員保險法中的私立學校教職員可以請領公保養老年金,公部門駐衛警就像「年金棄兒」。考試委員周玉山今天在院會上提案,建請讓公部門駐衛警也納入公保養老年金適用對象。
早期的公部門的駐衛警並非通過警察特考的正式警察派駐,因此並非公務人員,不受銓敘審定,一旦退休,也不適用公務人員退休法;但因「各機關學校團體駐衛警察設置管理辦法」明載,其退職金基數標準比照駐在單位職員規定,因此公部門駐衛警可保公保,若退休也依公保退休金請領標準辦理。
去年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將私立學校教職員納入保障,可請領養老年金,但公部門駐衛警卻依舊排除在外;中華民國駐衛警察聯誼會表示,目前各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單位的駐衛警約2000人,但卻不受公保養老年金保障,但因公部門駐衛警月薪不高,就算年資滿30年,一旦退休,也只能一次請領100萬左右,面對物價高漲的現今社會,退休者生活相當困難,因此希望也納入公保養老年金的適用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