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大老:黨章黨主席改選毫無疑義

國民黨主席馬英九為九合一敗選向中常會請辭黨主席,卻引發黨主席補選相關程序是否違背黨章規定的爭議。(記者方賓照攝)
〔記者王寓中/台北報導〕國民黨員陳淑芬向台北地院聲請假處分,讓馬英九總統去年九合一選後辭去黨主席及即將在十七日進行的黨主席補選,相關程序是否違背黨章規定的爭議再度受到關注。熟悉黨章修正的黨內大老今天指出,黨章有關總統辭去黨主席及黨主席缺位後的補選規定,非常明確,馬辭主席進行補選,毫無疑義。
大老:總統可選擇要不要兼黨主席
國民黨是在102年11月召開的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黨章修正案,修正案規定:「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新任主席就職,原任主席之任期同時屆滿。」
陳淑芬認為,依黨章規範,馬只有辭任總統或退黨,才有辭任黨主席的效力。但熟悉黨章修正的黨內大老指出,當初黨章修正有關總統自動兼任黨主席的規定,其實真正的意義是,黨員當選總統,可以成為當然的黨主席,但若總統當選人不要,也可以不兼任黨主席,黨主席一職則依黨章規定,繼續由全體黨員以無記名法選舉之。
黨內大老指出,換言之,總統可以選擇要或不要兼黨主席,如此當然也可以決定要不要辭去黨主席職務。
至於黨主席缺位時的規定,黨內人士指出,黨章這部分規定更是完全沒有改變,當黨主席缺位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之,並於三個月內選舉新主席,補足原任所遺任期。主席缺位而所遺任期不足一年時,由副主席依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之順位代理至次任主席就職之時止。因此馬請辭黨主席後的補選,也是依黨章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