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命令易淪詐騙幫兇 民團喊修
民間司改會13日與立委尤美女、林國正(左一與左二)等召開記者會,呼籲推動支付命令修法,以杜絕詐騙與不當催收。(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只要支付少許手續費就能在債務人20日未提異議下聲請到的支付命令,不但具執行力,還等同法院判決,近已漸淪詐騙工具。民間司改會擬提修法,讓支付命令不具既判力,且強化債務人的救濟管道。
國民黨立委林國正、民進黨立委尤美女今偕司改會召開記者會。司改會執行長高榮志指出,支付命令的核發過於寬鬆,只要債務人沒在20日內提出異議,法院就會核發具執行力及既判力的支付命令。
他表示,即便自己是律師都可能中招。例如詐騙集團只要連續寄發假公文,鬆懈當事人後,再寄一張真的支付命令,往往就會被當成垃圾丟掉,因此讓支付命令生效。或是當事人以為自己已辦拋棄繼承而未予理會支付命令,也會因此背債。也有可能是戶籍地的收件人沒把支付命令當一回事,就讓支付命令生效。這樣的聲請程序太簡單,效力卻太強,是非常不合理的。
林國正指出,過去6年來,平均每年核發40餘萬件支付命令,但因再審而廢棄件數僅2.2件,完全就是不可能的任務。
尤美女也認為,這是一大漏洞,必須修法保護支付命令受害者脫離債務深淵。
司改會執委劉家榮解釋,修法方向是要讓支付命令僅有執行力而不具既判力;只要債務人提起債權不存在之訴後,就能在提供確實擔保後聲請停止強制執行。已發出的支付命令在2年的過渡期中,發現證物是偽變造、債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提出較有利益之證據、情形顯失公平或違法等狀況,就能申請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