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審法上路半年 民團轟司法院真戲假做

台灣人權促進會翁國彥(左)與秘書長邱伊翎(右)等6日抨擊提審法上路以來,聲請提審案件量相當於過去14年案件,被釋放的卻只有七件,站6.3%。(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陳伃軒/台北報導〕民進黨立委尤美女和台灣人權促進會等人權團體今召開記者會表示,新版提審法上路至今半年,雖然提審案件有增加趨勢,但累積的一百一十一件提審案中,只有七件被法院裁定釋放,比例「非常非常低」,呼籲司法院重新檢討。
提審法新法去年七月上路,司法院號稱新法「讓人權更進步」,一般民眾、軍人、外籍勞工被行政機關判處拘禁、禁閉、收容,只要喊出「我要見法官」,便能在廿四小時內進入提審程序。
尤美女指出,提審法本意除保障人民人身自由,更是讓司法機關得藉此監督行政機關,促使行政部門拘束人身自由時,必須考量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免為圖方便行事,而罔顧人權。
台權會副會長翁國彥表示,但實務上,司法院卻向基層法官宣導,針對提審案只能審查形式要件,不必審查實體拘禁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已違背提審法精神,痛批司法院是「真戲假做」。
尤美女說,若法院審視提審案件,只是形式上審查行政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是否具備合法性,不積極落實提審法精神,將使法院成為行政機關的橡皮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