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財政部違約 台新金控赴監察院陳情
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右)赴監察院向監委王美玉(左)陳情,要求監院調查財政部違反與台新金的約定,並未協助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還徵求彰銀委託書與台新金對抗。(記者李欣芳攝)
〔記者李欣芳、邱柏勝/台北報導〕彰化銀行大股東台新金控在這次彰銀董事改選慘敗給公股,台新金財務長林維俊上午會同委任律師陳彥希赴監察院指控財政部違反當初與台新金的約定,並未協助台新金取得彰銀的經營權,還大舉徵求彰銀的委託書與台新金對抗,質疑財政部可能有涉及違法、瀆職等問題,要求監院調查。
財政部國庫署長凌忠嫄回應,若監察院來函要求說明,財政部會依法前往答詢。
台新金繼提起民事訴訟,向財政部求償新台幣100億元後,今天大動作前往監院陳情、檢舉財政部違反2005年公函的精神,監院則由監委王美玉受理陳情。
王美玉表示,將交給業務單位先行瞭解,如果陳情人提出的確是新的事證,有新的冤屈,監察院有一定的程序,監院也有來自各領域專業的監委,會有一定的程序來處理。
台新金表示,財政部在2005年7月曾以公函承諾,彰銀經營管理權將移轉由得標人主導;彰銀改選董監事時,財政部同意支持得標人取得過半數董事及過半數監
察人席次;得標人於取得彰銀現金增資股而成為彰銀最大股東的期間,財政部將不改變由最大股東主導彰銀經營權的策略;財政部計畫於適當時機以適當方式全部釋出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