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綠營抗議刪林佳龍政見 中市選委會:依法有據

台中市選委會主委蔡炳坤表示,選委會處理林佳龍政見案依法有據。(記者張菁雅攝)

台中市選委會主委蔡炳坤表示,選委會處理林佳龍政見案依法有據。(記者張菁雅攝)

2014/11/21 12:12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民進黨抗議台中市選委會刪除市長候選人林佳龍政見「現任市長施政滿意度‧‧‧」等13個字。台中市選委會主委蔡炳坤澄清,這13個字不是政見,有違反選罷法之虞,選委會函請候選人修改,候選人未修改,依法不予刊登。

台中市長選舉公報出爐,民進黨立委何欣純、議員張廖萬堅等人今天召開記者會,指出林佳龍政見中的「現任市長施政滿意度‧‧‧」等13個字,遭選委會刪除,痛批選委會創下民主惡例「奧步」。

選委會隨即召開記者會回應,蔡炳坤表示,選委會尊重所有候選人的政見,但林佳龍提出的這13個字不是政見,委員認為有疑問,因為根據選罷法第55條,候選人競選言論不得觸犯刑事法律規定;另選罷法53條,投票日10日前不得發布民調,而這13個字恐將影響選舉人意願。

蔡炳坤指出,委員會經過討論,決定依照選罷法第47條規定,通知候選人限期自行修改,因林佳龍未修改,對於未符規定部分,不予刊登選舉公報。

另外,民進黨質疑監察小組已審查通過,選委會委員會卻刪除,蔡炳坤表示,選委會正式行文中選會,中選會回文,監察小組委員會決議後應經委員會決議,因此選委會處理此案是依法有據,沒有瑕疵。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