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投票日若上班? 北市勞工局:工資加倍
11月29日當天屬於勞基法規定應放假的日子,擁有投票權的勞工都應該放假一天,而工資由雇主照給,而若是在不妨礙勞工投票的前提之下,勞工願意上班,則應該要發放加倍的工資。(資料照,記者盧賢秀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九合一大選將在11月29日舉行,正逢禮拜六,不過有些行業仍須上班,對此台北市政府勞工局就表示,11月29日當天屬於勞基法規定應放假的日子,擁有投票權的勞工都應該放假一天,而工資由雇主照給,而若是在不妨礙勞工投票的前提之下,勞工願意上班,則應該要發放加倍的工資。
台北市勞動局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依照勞基法規定,屬於應放假日,凡具有投票權且該日有工作義務的勞工都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本就放假的勞工則不必另外補假。
由於投票行為僅能在投票日當天行使,所以和一般國定假日性質不同,放假日不得和其他工作日對調實施。若在不妨礙勞工投票之前提下,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應加倍發給出勤工作時間之工資,而且也不能妨礙勞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