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年齡下修 民進黨立委籲從黨內做起
民進黨團召開記者會,立委管碧玲(左起)、陳其邁、葉宜津、李俊俋等主張修憲將投票權降為18歲,並由修改民進黨章、將入黨年齡降為16歲做起,盼能爭取其他黨的支持。(記者劉信德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為促能修憲將投票年齡由20歲下修至18歲,多為民進黨立委提案修政黨章,擬將黨內選舉的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呼籲國民黨也能跟進,共同促成修憲,回應年輕人的訴求。
民進黨立委陳其邁、李俊俋、蕭美琴、管碧玲、葉宜津等召開記者會,表示將提案修改黨章。
陳其邁指出,現行黨章規定,年滿18歲可申請成為預備黨員,「黨職人員選舉辦法」規定,入黨滿兩年始具選舉、被選舉權。鄭麗君已提案修改黨章,將申請成為預備黨員的年齡下修為16歲;意即年滿18歲的黨員,就能擁有黨職的選舉、被選舉權。讓改革從民進黨內開始做起。
蕭美琴指出,民進黨曾於2003年提出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的修憲案,但因當時的修憲都聚焦在立委選制,國民黨不同意再將投票年齡下修至18歲;希望這樣的改變,可以為台灣政治帶來一股新的活水。
管碧玲強調,這個提案一定要在這次的全代會通過,這是民進黨與年輕人站在一起的第一個宣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