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營運1年 市民活動中心未開放
新莊晶冠廣場BOT案回饋的市民活動中心,完工逾一年至今未開放民眾使用。(記者賴筱桐攝)
〔記者賴筱桐/新北報導〕新北產業園區停車場暨多功能會館BOT案,除提供公益時段外,並規定廠商須回饋公益空間,商場營運一年多,當初承諾的五百多坪市民活動中心,至今無法開放民眾使用,淪蚊子活動中心。
市議員賴秋媚表示,新莊晶冠廣場BOT案部分商場和電影院營運逾一年,替廠商帶來人潮與錢潮,應該回饋的市民活動中心,至今遲遲無法開放;據她了解,廠商早就把產權登記在新北市政府名下,卻因市府內部溝通不良,影響市民使用權益,十分荒謬。
記者實地走訪晶冠廣場三、四樓的市民活動中心,大門深鎖,不得其門而入,詢問位於一樓的福興里辦公處,里辦公處人員說,活動中心尚未開放,不清楚原因為何。
經發局工業發展科長劉宜玲表示,市民活動中心去年完工,因回饋空間坪數從原本三百四十五坪增加到五百四十八坪,經實際測量,最後確定是五百五十六.一坪,期間辦理產權登記程序,為提供民眾優質的使用空間,目前由廠商進行內部整修工程,將盡快完成點交作業,啟用後移交區公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