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災危險建物補助款 即起發放
工務局昨在永華市政中心受理二○六震災紅黃單危險建築物拆除補強補助款發放作業。(記者洪瑞琴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為加速二○六震災後危險建築物復原,工務局採取應變措施,以「切結」方式,只要已經完成第二階段「損壞評估」作業紅黃單危險建築物,即起開始進行六場補助款發放作業,昨日在永華市政中心受理四十多件申請。
工務局表示,考量紅黃單危險建築物,不論經判定要拆除或修繕補強,都是一筆不小的費用,因此為加速危險建築物復原,協助受災戶早日回歸正常的生活作息,決定在尚未解除列管前,只要完成第二階段「損壞評估」作業的紅黃單危險建築物,屋主以「切結」方式,「同意維護建築物其構造及設備安全,如有逾規定期限修復、補強或配合拆除,經催辦仍拒不履行解除危險建築物列管,則同意以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並無異議」,就可先領取補助款。
工務局統計,已申請完成「損壞評估」作業共五百六十七件,其中紅單戶二百廿三件、黃單戶三百四十四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