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炮解禁 古蹟醫院夜晚都開放
市長柯文哲主持市政會議通過新草案,原本舊案規定古蹟、醫院等周邊75公尺不得施放爆竹煙火,未來擬改許可制。(本報資料照)
〔記者郭安家/台北報導〕「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曾躺在台北市議會十年,市議員要求兼顧民情風俗,導致法令持續延宕,前年甚至退回市府。市長柯文哲昨天主持市政會議通過新草案,原本舊案規定古蹟、醫院、護理機構、高速公路、高架道路、捷運等周邊七十五公尺不得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未來擬改許可制,可在基地內施放。
另一方面,台北市消防局長吳俊鴻也說,舊草案原本規定晚上不得施放爆竹煙火,兼顧民俗節慶與公安,「也放寬一點」,讓民眾報備許可,但晚上時間回歸環保局《噪音管制法》規範,意即環保局人員將到場測分貝。消防局坦言,民眾過去一直覺得舊版草案限制多,這次修正草案則將相關規定回歸到中央母法。
對於新舊草案差異,消防局舉例,龍山寺等古蹟周邊有不少住宅區,民眾嫁女兒,要跑到七十五公尺外燃放,不符民俗需求,以後醫院、古蹟辦活動,可向相關單位申請燃放管制區,提出活動企劃書,由主管機關審核安全防護措施,並以不影響交通、民眾為原則。至於高速公路、高架橋,迎神賽會的確會經過這些空間。
至於大稻埕煙火、台北一○一跨年煙火是否受影響?消防局專員曾東和說,這些都屬專業煙火,須有專業施放員、工程師及維安報告,申請方式不同。
他說,自治條例草案將會送市議會審議,通過後會有六個月宣導期,若順利,預計二○一八年底前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