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被撞死 非闖紅燈算職災
法官根據李男所騎機車上擦撞痕跡,認為原車禍鑑定報告有疑點。(記者李立法翻攝)
原認闖紅燈 屬普通事故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李姓勞工下班途中車禍身亡,車禍鑑定報告認定李男闖紅燈,勞保局依「普通事故」致死核發30個月遺屬津貼53萬多元,但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推翻李男闖紅燈肇事的鑑定報告,判勞保局應按「職業災害」致死給付40個月遺屬津貼,須補發17萬餘元給李男遺屬,可上訴。
25歲李男1年多前下班騎機車回家途中,在潮州鎮太平路與西外環道路口與女騎士發生碰撞,李男傷重不治,根據公路總局行車事故鑑定報告指出,李男闖紅燈是肇事原因,勞保局於是依照「普通事故」致死相關規定,給付死者家屬李男生前投保薪資30個月的遺屬津貼53萬3220元;但死者家屬對勞保理賠認定標準存有疑義,遂提起行政訴訟。
法官詢問車禍當事人、目擊者並檢視2部機車碰撞地點、擦痕等跡證後,認為原車禍鑑定報告存有許多疑點,於是委託成大車輛行車事故鑑定研究所重新調查,認定李男是在號誌變換後進入路口,因未注意車前狀況才肇事,推翻了李男「闖紅燈」的事證,並獲得法官採信。
法官推翻鑑定 補發津貼
李男有沒有「闖紅燈」攸關勞保理賠金額多寡,法官認為最新的車禍鑑定報告說明李男並非違規闖紅燈肇事,李男下班途中車禍身亡,應符合勞保「職業災害」致死理賠要件,勞保局須核發投保薪資40個月的遺屬津貼71萬960元,扣除已給付的部分,勞保局應補發17萬7740元給李男家屬。
婦人機 車上擦撞痕跡。(記者李立法翻攝)
法官重新調查後,認定李男沒闖紅燈,符合勞保「職業災害」致死理賠要件。(記者李立法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