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建增4倍 市府拆除魄力挨批

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萬美玲針對違建問題質詢。(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市議員舒翠玲、魯明哲、萬美玲昨天質詢表示,新屋保齡球館大火後,市長鄭文燦曾宣示拆除違建,但上任至今十五個月,A3、A4類違建比起前縣長吳志揚兩年時間增加四倍,質疑市府拆除違建的魄力何在?市府回應,對違建的認定從嚴,案件數才會增加。
三位議員質詢說,鄭文燦上任至今十五個月,A3、A4類違建合計增加一五一○件,吳志揚時期,兩年增加三八二件,相較之下違建數增加了約四倍,鄭文燦說的違建拆除魄力呢?
建管處代理處長劉振誠表示,市府對公共安全非常重視,對違建的查報標準更加嚴格,稽查密度也提高,案件數量才因此倍增。
劉振誠指出,由於違建數量大、拆除能量有限,已重新檢討執行方式,未來將建立客觀性指標,包括建築物防火避難設施及設備安全、消防設備改善、結構安全等,篩檢出對公共安全影響大、有拆除急迫性的違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