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會:依法執行強制拆除
多名中市各重劃區的地主前往黎明重劃區遭拆屋的賴姓地主家聲援,抗議市府瀆職,重劃違法。(記者蘇金鳳攝)
地政局:配地部分 應多與地主溝通
〔記者蘇金鳳、張菁雅/台中報導〕對於黎明自辦重劃區賴姓地主的指控,承辦黎明自辦重劃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總經理特助林志彥表示,重劃會是依照法院所發的公文,在四月十一日強制執行賴姓地主的房屋,一切依法執行;市府地政局則表示,最高法院執行強制拆除,此屬私權行為,市府予以尊重,至於配地,呼籲重劃會多與地主溝通。
林志彥表示,在三月卅一日時,法院就來現場強制執行,跟債務人賴姓地主協商,做了執行筆錄,當天斷水斷電,重劃會給予十天的搬遷時間,而且賴姓地主也同意四月十一日任由重劃會拆除。
至於半夜就拆除,林志彥強調,四月十一日就是重劃會可以拆除的時間,筆錄寫得很清楚,交由債權人自行拆除淨空,再由債權人向法院呈報,一切依法執行。
至於配地的問題,林志彥強調,強制執行拆除房屋與配地問題是兩件事,配地問題跟昨天強制拆除房屋無關。
市府地政局則表示,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交六」用地地上物訴訟,經一○四年十月判決確定,再由重劃會聲請強制執行拆除,今年三月卅一日由最高法院強制執行第一次拆除,後經協調僅先拆除圍牆,並限期地主十日內搬遷;昨日上午則由最高法院再次執行強制拆除,此屬私權行為,市府予以尊重。
針對配地部分雙方另有訴訟進行中,地政局呼籲重劃會多與地主溝通協商,尋求兼顧雙方權益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