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重劃會:依法執行強制拆除

    多名中市各重劃區的地主前往黎明重劃區遭拆屋的賴姓地主家聲援,抗議市府瀆職,重劃違法。(記者蘇金鳳攝)

    多名中市各重劃區的地主前往黎明重劃區遭拆屋的賴姓地主家聲援,抗議市府瀆職,重劃違法。(記者蘇金鳳攝)

    2016/04/12 06:00

    地政局:配地部分 應多與地主溝通

    〔記者蘇金鳳、張菁雅/台中報導〕對於黎明自辦重劃區賴姓地主的指控,承辦黎明自辦重劃的富有土地開發公司總經理特助林志彥表示,重劃會是依照法院所發的公文,在四月十一日強制執行賴姓地主的房屋,一切依法執行;市府地政局則表示,最高法院執行強制拆除,此屬私權行為,市府予以尊重,至於配地,呼籲重劃會多與地主溝通。

    林志彥表示,在三月卅一日時,法院就來現場強制執行,跟債務人賴姓地主協商,做了執行筆錄,當天斷水斷電,重劃會給予十天的搬遷時間,而且賴姓地主也同意四月十一日任由重劃會拆除。

    至於半夜就拆除,林志彥強調,四月十一日就是重劃會可以拆除的時間,筆錄寫得很清楚,交由債權人自行拆除淨空,再由債權人向法院呈報,一切依法執行。

    至於配地的問題,林志彥強調,強制執行拆除房屋與配地問題是兩件事,配地問題跟昨天強制拆除房屋無關。

    市府地政局則表示,黎明自辦市地重劃區「交六」用地地上物訴訟,經一○四年十月判決確定,再由重劃會聲請強制執行拆除,今年三月卅一日由最高法院強制執行第一次拆除,後經協調僅先拆除圍牆,並限期地主十日內搬遷;昨日上午則由最高法院再次執行強制拆除,此屬私權行為,市府予以尊重。

    針對配地部分雙方另有訴訟進行中,地政局呼籲重劃會多與地主溝通協商,尋求兼顧雙方權益之道。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