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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來鐵板砸車 提國賠又踢「鐵板」

2016/04/10 06: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鍾姓男子於102年4月間開車行駛至中山高速公路北上114公里,天外飛來一塊鐵板,造成鍾男小客車前擋風玻璃及副駕駛座等處嚴重毀損,估計維修需16萬餘元。鍾男指控鐵板是國道高速公路局設施脫落,請求國賠修車金額,但法官調閱相關證據後,認為導致鍾男車損的鐵板,無法證明與高公局養護有因果關係,駁回鍾男請求,鍾男又踢到「鐵板」。

國道高速公路局中區工程處指出,鍾男主張鐵板是高公局設施脫落,但高公局施設的隔音板或是路面因工程修築所鋪設的鐵板,與造成鍾男車損的鐵板都不同,且鍾男發生事故時,該路段並無工程施做,非關工程處養護權責。

法官向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警察大隊調取照片,詢問國道警方承辦人造成車禍的鐵板規格與外觀,得知鐵板上有鏽蝕,且未發現殘留於地上的土跡和灰塵,更沒有車輛行經輾壓所留下擦痕,顯然非修築路面所鋪設的鐵板。

法官並於104年1月間會同鍾男、高公局中區工程處人員現場勘查,也發現現場路段的隔音牆附近並無鐵板等設備。鍾男雖於現場提出質疑是連結水泥分隔島中間的鐵板,但鍾男所指的鐵板外觀漆有白漆,且呈波浪起伏造型,與砸中鍾男車輛的鐵板外觀明顯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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