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止排毒煙犯罪? 休假警打人被訴
2016/04/09 06:0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一警員去年十二月休假騎車外出,見李姓男子的機車排煙,認為他排放有毒化學物質,疑欲迷昏一旁女騎士,飽以拳腳後離開,導致李男多處挫傷,被害人報警找到該員,雄檢昨偵結依普通傷害罪起訴。
被告矢口否認犯行,辯稱看見李男和同夥沿途排放有毒化學物質(白色粉沫),意圖製造事端,且伺機想對一名女子犯罪,才追上去保護女騎士離開,再攔下李男盤問,因對方先出拳打人,只好壓制在地,不料對方又出拳,才「正當防衛」回打,因受傷而先離開現場。
患被害妄想症 心理諮商42次
不過,高市警局清查當日報案紀錄,並無民眾檢舉遭人丟擲有毒物質,回覆雄檢指被告精神狀況不佳,疑有被害妄想症,該員當日休假、無公務,也沒有公車私用情形。此外,縣市合併迄今,該員已接受心理諮商四十二次,心理諮商師也發現他被害妄想症持續存在,督察單位已將他列管疑患精神疾病對象。
警方強調,該員目前列管未配槍,擔服勤務以交通崗、駐地安全簽巡、備勤等勤務為主,未受理或處理民眾報案等相關工作。至於是否對該員強制就醫,需經家屬同意,以及專業醫生評估再進行後續醫療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