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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兒童學習教材 家長要停、聽、問

消費者花大錢買了一箱兒童學習教材,事後卻被業者拒絕解約退費。(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

消費者花大錢買了一箱兒童學習教材,事後卻被業者拒絕解約退費。(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提供)

2016/03/23 08:00

消費糾紛多 近1年58起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利用家長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的心理,業者以各式手法推銷兒童學習教材,衍生不少消費糾紛,市府消費者服務中心近一年內就接獲五十八起兒童學習教材的消費糾紛。法制局呼籲家長遇到教材行銷時,務必要「停、聽、問」,並善用消保法賦予的七日猶豫期,在期限內以書面向業者要求解約退費,日後才不用支付違約金。

法制局長陳朝建表示,消費者服務中心接到的兒童學習教材消費糾紛案中,有些業者藉由宣導育兒補助政策拉近與消費者的距離;有些業者自稱老師,打電話關懷小朋友的學習狀況;還有業者與兒童發展性質的協會合作,由「認知發展管理師」先進行兒童學習測驗,減輕消費者的心防,再以分期付款方式推銷單價近十萬元的教材,事後消費者想解約退費,業者常置之不理,更有被要求付出巨額違約金的情形。

陳朝建也說,消保官發現不只一家業者透過兒童發展等類型的協會舉辦活動,利用家長不想讓小孩輸在起跑點的心理,輔以「假分期真貸款」方式推銷商品,甚至有業者與協會的地址居然是同一處,由業者贊助協會活動,顯見業者與協會關係匪淺。

法制局提醒 撥一九五○諮詢

陳朝建因此提醒消費者參加類似協會舉辦的活動,或遇到老師、認知發展管理師等人的關懷,後來卻推銷教材時,務必「停、聽、問」,「停」—不要衝動,因為小孩的學習狀況,需要專業人員來認定;「聽」—詳細了解介紹教材的人究竟是協會人員還是業者,確認自己的交易對象;「問」—以市話或手機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一九五○,了解訪問交易七日無條件解約退費的條件及程序。

主任消保官康馨壬也提醒消費者,訪問推銷的方式推陳出新,當有自稱政府人員以任何方式向民眾推銷「補助」、「優惠」商品,小心有詐,應聯絡市府相關局處確認是否有相關電訪服務,切勿貿然訂購或簽署任何文件,以避免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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