菸頭燒床上螞蟻 房間也燒了
2016/03/15 08:00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蘆竹區一處2樓民宅去年底晚上10點多發生火警,消防人員趕往撲滅火勢,二樓房間已燒得面目全非,幸未波及隔壁鄰居,37歲屋主林姓男子供稱:「沙發床有螞蟻,我拿菸頭燒螞蟻!」起火原因讓消防人員傻眼,林男也因此被移送法辦;桃園地檢署依失火燒毀住宅等以外之物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檢方調查,火警發生前,林姓男子躺在二樓房間的沙發床看電視,他看到螞蟻爬上床,擔心遭咬傷且覺得嫌惡,點燃香菸後,用菸頭燙死一隻隻的螞蟻,疑似菸燼未完全熄滅,沙發床為布料等易燃物,林男疏忽未注意,火苗逐漸引燃後延燒,他驚慌地想要自行撲滅已來不及,趕緊呼喊家人逃命。
消防人員趕來撲滅火勢,但林男房間的家具、電器幾乎全都燒毀,裝潢也被濃煙燻黑,要花一筆錢重新裝修,消防局火調科調查起火原因,他坦承用菸頭燒螞蟻,沒注意到因此引燃沙發床。
還得吃官司
檢察官認為,林男因為燒螞蟻而引發火警,觸犯刑法175條第3項失火燒毀住宅等以外之物罪,考量他並非故意,且未嚴重釀災或波及鄰居,偵結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他為了「燒螞蟻」逞一時之快,將面臨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