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北》污染廠區蓋廠辦 居民:重啟調查
飛利浦竹北廠舊址正在興建廠辦,但有里民仍對早年廠區污染整治存有疑慮,向縣府陳情,認為確認污染物真正清除前,應禁止開發;縣府環保局對此表示,監測結果皆未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記者廖雪茹攝)
飛利浦竹北廠 曾氯水外洩
〔記者廖雪茹/竹北報導〕新竹縣飛利浦竹北廠舊址正在興建廠辦,但林姓里民向縣府等相關單位陳情,居民仍對早年的廠區污染整治存有疑慮,希望主管機構重啟污染調查及檢測;縣府環保局回應說,場址監測結果並未超過地下水污染管制標準,後續仍會持續監測地下水品質,為居民權益把關。
里民促緩開發 今發動遊行
竹北市泰和里民林先生說,飛利浦竹北廠污染事件在將近廿年前爆發後,廠方自己做污染調查、檢測、污染物的判定、污染範圍劃定及整治等等,與里民的了解與認知大不相同;縣府卻在九十六年解除污染控制與整治場址,並准予進行開發行為,居民相當憂心。
他準備今天(十二日)發動遊行,懇請相關單位召開污染說明會,重啟調查,在確認污染物真正去除前,禁止任何開發行為。
環保局說,飛利浦竹北廠當年因廠房蒸餾過程產生的含氯廢水(如四氯乙烯等有機溶劑)處置不當,洩漏滲入土壤,以致下游某些區域地下水遭高濃度含氯物質污染;事件約在民國八十六年爆發後,廠方依規定提出污染整治計畫書,經審核後,九十年十月開始整治,經歷四年多完成相關污染清理工作。
環局:未超標 續嚴格監測
整治內容包括,廠房土壤污染源開挖處理,地下水污染團則採「地下水抽出處理法」輔以「氣提法」處理,完成整治後持續監測場址。
環保局說,為了解及監督整治結果,環保局在九十七及九十八年辦理廠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追蹤調查工作,並召集專家、學者協助審理。依計畫成果研判,原存在於土壤的污染來源應已不存在;地下水中的污染物質,則自九十四年起均低於管制標準。
九十九年起,環保局也在污染場址下游地區設置監測井,加強監測;截至目前,揮發性有機物都未超過管制標準。
飛利浦竹北廠於一九七○年成立,生產黑白映像管及電子玻璃,曾是飛利浦在台投資規模最大的工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