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瘋傳》花2400元可棄養動物? 動保處駁斥
2016/02/28 06: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網路社群團體近日瘋傳新北市去年擬推出的「收棄養費」政策,並以「新北市民繳二四○○元就可合法棄養貓狗?」為題,新北市動物保護處處長陳淵泉駁斥「惡意中傷、移花接木栽贓」,強調從未發布新聞稿並實施收取兩千四百元的不擬續養政策。
動保處指移花接木 要求撤文道歉
新北市去年初原有意跟進台北市、基隆市、台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花蓮縣等縣市,依動保法中「各縣市收容所收容飼主不續養的動物,得收取費用,由主管機關訂定」規定,向飼主收取每天約兩百元的照料費,進而計算出收取兩千四百元的費用,讓不便續養犬貓的飼主,將犬貓帶到收容所,避免造成社會問題。
但消息一出,引起「合法棄養」的反彈,市府改弦易轍推出「幸福轉運站」媒合平台,原先的飼主送棄養動物入收容所收規費兩千四百元的政策,胎死腹中。
近日舊新聞被擷取在社群團體瘋傳,並被指是朱立倫回到新北市長工作崗位後提出的新政策,陳淵泉嚴詞駁斥,並點名發文的網友儘速撤文、公開道歉,也呼籲網友勿隨之起舞,否則將依法追究。
市府推的是幸福轉運站 成效佳
陳淵泉說,「幸福轉運站」給舊飼主一個月的冷靜期思考,避免衝動而後悔,並協助寵物媒合新飼主;自去年四月下旬實施以來,有四百七十隻寵物上網讓各界認養,成功讓兩百八十八名飼主回心轉意,繼續飼養寵物,不再送入動物之家收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