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檳榔西施發薪水 同事老公埋伏搶

    警方逮捕張嫌後,張嫌帶著警方到高速公路下的涵洞找到他丟棄的被害人名牌手提包。(記者余雪蘭翻攝)

    警方逮捕張嫌後,張嫌帶著警方到高速公路下的涵洞找到他丟棄的被害人名牌手提包。(記者余雪蘭翻攝)

    2015/12/14 06:00

    〔記者余雪蘭/新港報導〕有妨害性自主前科的張姓男子缺錢買毒,知悉余姓檳榔西施前晚發薪水,昨天凌晨趁機搶劫,余女被搶後追出來,遭張嫌推倒、壓在地上毆打,她記下車號向警方報案,才發現搶嫌竟是同事的老公。警方昨天清晨5點多逮人,3萬元已被張嫌花光。

    警方調查,被害人余女(33歲)與張嫌的太太同在嘉義縣新港鄉外環道某檳榔攤工作,張嫌因而知道余女的作息與檳榔攤發薪水的時間,於昨天凌晨零時多,守候在檳榔攤附近余女的自小客車停車處,趁她開車之際,從右後門衝進後座,勒住坐在駕駛座的余女脖子,奪走她的手提包後,拔腿跑到斜對面停放機車的地方,準備騎車逃逸。

    余女見一個月辛苦所得被搶,奮力拉住張嫌的機車,他反將余女推壓在地,用拳頭毆打她的後腦勺,導致余女額頭破裂流血,頭部與肢體多處擦挫傷。

    警方查出,車主是住在民雄鄉的張嫌(28歲),民國97年時,因涉及妨害性主自案,被判刑3年2月,100年10月出獄,為警方所列管,平時已掌握其家庭與生活狀況,發現他的妻子跟余女在同一個檳榔攤工作。

    張嫌得手後,搜刮余女手提包內的現金3萬元及2支手機等財物,將手提包丟在民雄鄉山中村的高速公路涵洞下,隨即跑去買毒並還毒債,再到便利商店買7400元遊戲點數。

    警方漏夜到張嫌住家埋伏,昨晨5點多,待他返家進屋後逮捕,並在屋內起出1.2公克的安非他命,全案依強盜、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傷害等罪嫌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