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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板登鳥照片 建設公司侵權

    2006/09/26 06:00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前台灣省野鳥攝影學會理事長林英典的「鳥」照片又被侵權!中市健壯建設公司預售屋的看板出現6張未經林英典授權的鳥照片,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罪嫌起訴健壯公司及股東林棟梁、廣告公司負責人陳永錡。

    起訴書指出,健壯建設公司與地主林棟梁於93年12月在台中市十甲路合作興建「自由清靜」預售屋出售,為表現出自由清靜的意境,由林棟梁提供林英典所著「野鳥世界大探索」一書,引用其中的冠羽畫眉、粉紅鷹嘴、紅頂山雀、茶腹鳲、白色海鷗、五色鳥等照片,包括廣告看板、廣告冊、單張廣告單、銷售員名片都出現這些鳥圖,合計出現40次。

    被告辯稱,他們僅將鳥的臉型、身體剪下來,重新構圖,與林英典的鳥圖的構圖並不相同。

    但據林英典供稱,這些鳥圖都是千辛萬苦得來,野鳥生性怕人,常生活在叢山峻嶺或深溪幽谷,攝影者於野外環境選好地點、對象、時間,了解光影的高低,需花費長時間拍攝及等待,每1張圖平均要花費6千張底片才能完成。

    檢察官查出,審酌廣告看板的鳥圖確實引用自林英典的著作無誤。建設公司及股東林棟梁選擇廣告看板內容時,非常注重其意境的表現,由林棟梁提供告訴人的著作,供廣告公司引用,要求廣告公司多放一些鳥圖,製作完成後取得其同意才刊登,共同違反著作權法犯行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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