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曝玩飛行傘摔傷挨轟 「林志玲」改口
男版「林志玲」臉書自曝玩動力飛行傘摔跤受傷,飛行傘掉落雜草堆,機身朝天。(圖擷取自男版「林志玲」臉書)
〔記者張聰秋、黃立翔/綜合報導〕在facebook上化名「林志玲」的香燭店老闆林萬益,去年違規駕駛動力飛行傘挨罰,昨天他又在臉書自曝玩動力飛行傘摔落地造成腳受傷,有網友在「彰化踢爆網」罵他「抓不怕」,他改口「還沒飛就摔傷,已經沒事了」。
據了解,林萬益(44歲)過去因違規駕駛動力飛行傘上路,還將飛行影片PO上網,警方接到民眾檢舉後沒收其飛行傘並開出罰單。昨天他PO網後,記者向彰濱秀傳醫院和消防局查證,發現縣內近來並沒有這類急診就醫紀錄和救災勤務。
記者再向林求證,他改口說,當時他在伸港鄉一處田間駕駛動力飛行傘,才準備從沙堆起飛,輪子就被牧草卡住,沒有飛上空就摔機,受傷後他打電話求救,自行就醫。
對於本案,鹿港警方說,過去曾把彰化天空出現動力飛行傘飛行的影帶交給民航局,民航局指「沒法查證動力飛行傘駕駛人身分」,無法開罰,因此除非民航局派員埋伏抓人,開罰要件才會成立。
民航局昨天表示,警方並未提供確切的人事時地物佐證,目擊的警員也不願到民航局作證,因此從未對林某開罰。
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說,想要合法開飛行傘等超輕型載具,必須領有超輕型載具操作證,飛機要有檢驗合格證,也要有保險,並在合法的場地起降,並在合法申請空域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