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子內須設5座滯洪池 嘉市頭大
水利署審查排水計劃委員建議湖子內增設滯洪池,提高防洪標準。(記者丁偉杰攝)
〔記者丁偉杰、湯佳玲/綜合報導〕嘉市湖子內因地勢低窪、排水不易等問題,近年來水患頻傳,水利署審查排水計劃委員擔心湖子內區段徵收開發後,增加區域排水逕流量及發生水患機率,退回市府當初所提的排水計劃,建議增設五座滯洪池,採高標準防洪,因所需經費龐大,讓市府相當頭大,正研究其他可替代方案,再向水利署溝通。
水利署:市府方案 不足因應水患
水利署專業總工程師鍾朝恭表示,水利署去年十一月審查湖子內開發案,嘉義市府所提的排水箱涵方案,委員計算不足以因應水患,建議設置五座總面積達三公頃的滯洪池。且市府必須要提出排水計畫,但自去年十一月至今都還沒有收到。
市府:土地成本高 研擬替代方案
根據市府評估,湖子內區段徵收開發總面積約一百八十七餘公頃,如在非公共設施用地改作滯洪池,少了原本經由標售可挹注市庫的九億餘元,市府除另支付四億七千九百萬元土地成本,還要加計施工費用,是筆不小負擔。
市府開發湖子內總經費約五十五億,所需經費向嘉市平均地權基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以及兩家銀行貸款,截至今年底借貸金額將達四十二億元,市府光支付利息費用一個月就要二百多萬元。市長涂醒哲日前已指示工務處,評估採鑿深井等方式的可行性,最快本月底或下月初,將修正後的排水計畫書送水利署審查。
工務處副處長駱際方說,市府規劃湖子內排水計畫,新建疏洪箱涵(穿越堤防)將增加的雨水逕流量排入八掌溪,不致於溢流至湖子內排水造成淹水。此案一○一年經五河局審查通過,今年三月遭退回。
據了解,湖子內已完工的一標工區降雨排水導入南排水,審查委員建議設置五座滯洪池在尚未完工的二、三標工區,總滯洪量可達九萬七千八百立方公尺,具一百年防洪標準、可承受二十四小時暴雨防洪保護。
市議員鄭光宏、王美惠皆認為,淹水是湖子內居民夢靨,市府日前宣布健康防老園區落腳湖子內,面對極端氣候,防洪建設應「禦敵從嚴」,且區段徵收出售土地,市府也有收益,應採高標準因應天災地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