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借SIM卡糾紛 惡男強盜還性侵

    警方逮獲李嫌並起出贓物。(記者方志賢翻攝)

    警方逮獲李嫌並起出贓物。(記者方志賢翻攝)

    2015/09/01 06:00

    〔記者方志賢/高雄報導〕李姓男子介入吳姓友人與郭姓房仲手機SIM卡糾紛,竟持甩棍及電擊棒洗劫郭與陳姓女友財物,李嫌還擄走陳女達19小時,並指姦她下體得逞,警方先後逮捕吳、李兩嫌,依強盜、妨害性自主等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31歲郭姓被害人與31歲吳男(有搶奪前科)是朋友關係,郭借SIM卡給吳使用,因擔心話費太高,將SIM卡停卡,吳不滿找郭談判,郭帶著28歲女友出面,吳則找來李男(有竊盜、毒品前科)助陣。

    上月20日凌晨雙方談判破裂,李、吳分持預藏甩棍及電擊棒,逼迫郭與陳女交付身上財物,包括現金3000多元、手機兩支、玉質戒指、手環等。

    吳嫌負責控制郭男,李嫌開車強押陳女離去,並控制陳女長達19小時,見她頗具姿色,竟在車上強行脫陳女衣褲,被害人極力抵抗,李嫌指姦被害人下體得逞。

    20日晚間9點,陳女遭釋放後報警及驗傷,但情緒不穩,直到24日才完成筆錄,警方25日將吳嫌拘提到案。

    李嫌犯案後,開著搶來的租賃車輛四處躲藏,27日在仁武區被逮捕到案,警方並起獲作案甩棍、電擊棒、摺疊刀、毒品等及相關贓證物,但李否認指姦被害人。全案依強盜、妨害性自主、妨害自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偵辦。

    警方起獲作案用的甩棍、電擊棒、摺疊刀及相關贓證物。(記者方志賢翻攝)

    警方起獲作案用的甩棍、電擊棒、摺疊刀及相關贓證物。(記者方志賢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地方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