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鄉代一里長 判當選無效
2015/08/27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崁頂鄉民代表莊明守及屏東市信和里長張世昌,分別在去年底選舉期間涉嫌賄選與遷移幽靈人口被檢方查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院判兩人當選無效,可上訴。
檢方指出,張世昌為求當選,在去年三月至七月間,陸續將十一名親友以虛偽遷徙戶籍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依法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張世昌解釋,檢方所指名單,包括他的兒子及女婿,他們本來就在和他一起住,其餘人也都是自願遷籍,遷籍地點並非他的住處,與他無關,而且均未參與投票,並未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
檢方另查獲崁頂鄉代莊明守為求當選,在選前交付兩萬元給李姓朋友幫他以每票一千元的價碼向親友買票。
莊明守到案後,強調該筆錢是李男借款,說好一個月後還錢,不是賄款,他沒有拿錢給李幫忙買票。
但張世昌及莊明守的說詞並未獲得屏東地院法官採信,判處兩人當選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