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富岡港 首期工程7億元過關
富岡港泊位不足,台東縣府爭取七億多元改善經費,獲中央審議通過。(記者張存薇攝)
台東縣府將負擔近兩億經費
〔記者張存薇/台東報導〕台東市富岡港腹地不足,地方爭取改善多年,國家發展委員會日前邀各部會審議,第一期計畫七億一千七百零三萬元過關,不過原本台東縣僅須自籌十%經費,跨部會審查會議要求縣府再增加整體自償率十五%的經費負擔,農業處長許瑞貴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縣府將會收取設施使用規費、漁港管理費及候船室、船席等公共設施標租收益,籌募擴港捐基金,逐年攤還。
富岡港是漁港,但也是兼具綠島、蘭嶼離島交通功能,一年進出人次超過六十萬人,縣府原本爭取富岡港擴建、希望爭取交通船專用碼頭,民國九十四年中央同意補助十四億元,但九十八年因富岡港嘴外就有深達三、四百公尺的海溝,十四億元補助計畫喊卡,中央要求「以改善代替擴建」。
預計108年完工 填築海埔新生地
縣府提出「台東市富岡港交通船碼頭改善工程計畫」近日獲國發會審議通過,第一期工程包括新增南防波堤兩百四十公尺、填築海埔新生地零點六公頃、新蓋候船室等,其中南防波堤主要功能為維持港區靜穩,及阻擋颱風過後漂流木進入,海埔新生地填築後,則可增加一個登船碼頭船位。
許瑞貴表示,第一期工程預計明年展開環評及細部設計、後年發包,希望在民國一百零八年完工。
不過七億多的經費,縣府原本僅需配合負擔七千多萬元,國發會審議時卻要求縣府多負擔十五%自償性經費,也就是增加約一億元負擔,許瑞貴表示,自償性經費是指港口改善後的使用設施規費、管理費及租金等,未來依規定將可分卅年逐年攤提,不至影響碼頭改善工程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