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遷葬二審 卡大地布族人聲援
〔記者陳賢義/台東報導〕知本卑南族卡大地布部落抗遷第六公墓事件再生波瀾,東檢不服抗遷行動領軍者、台東市民代表陳政宗等四人涉妨害公務及侮辱公署等罪嫌,一審獲判無罪,上訴二審,陳等四人昨出庭應訊,部落主席林金德昨偕同廿餘名族人穿著傳統服飾聲援;法扶台東分會委任律師強調,族人與政府經多年協商,已於去年和解,盼檢方朝法務部推動的修復式正義方向為考量,撤回上訴。
台東地院審理抗遷案,認為原住民族近年來逐漸團聚部落力量、爭取權益,原民權利運動發展越亦成長,與國際社會及我國法制維護原民傳統文化及生活慣俗、價值觀方向相符,政府為行政行為與憲法增修條文、公民與政治權利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兩國際公約,原基法相違時,本應積極溝通,不該斷然以非原民角度判定對錯;政府如需在原民土地開發,或是法令限制原住民族利用土地資源,都應與當地族人諮商,並取得同意,而丟雞蛋、漆彈是抗議政府未傾聽族人心聲,主觀上沒有貶低、減損公署名譽,判決陳政宗等四人無罪。
東檢︰抗議也要遵守法律
東檢則認為,法治社會有一定的表達方式,檢方尊重卡大地布族人抗遷葬訴求及意見表達,但相對的公權力也要予以尊重,公務員的基本權不得逾越,丟擲雞蛋和漆蛋明顯侵害,界限要劃分清楚,法官引用許多條文和公約認同及保障原民族群文化,非檢方所能接受的表達方式,提上訴是希望所有行為表達都要遵循既有法律。
律師︰丟雞蛋是抗議常有行為
法扶委任律師許仁豪、文志榮主張族人抗議行為,是為了表達捍衛祖靈拒絕遷葬的訴求,主觀並無侮辱公署的故意,丟擲雞蛋與漆蛋是現今公民抗議活動中常有行為,屬憲法上所保障言論自由的基本權利,族人與政府經過多年的協商,去年和解,希望檢察官能朝修復式正義方向為考量,撤回二審上訴,不要再挑起部落與政府的緊張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