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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帶電子菸到校 高職生被記大過

    「電子菸」的補充液提供蘋果、橘子等不同口味,使用無燃燒方式將液體打成霧氣,供使用者產生類似吸菸效果。(記者丁偉杰攝)

    「電子菸」的補充液提供蘋果、橘子等不同口味,使用無燃燒方式將液體打成霧氣,供使用者產生類似吸菸效果。(記者丁偉杰攝)

    2015/08/19 08:00

    加強菸害教育 衛、教單位防校外吸食

    〔記者丁偉杰/嘉義報導〕近年很夯的「電子菸」,外形類似菸品,透過網購入侵校園,嘉市有一名高職生月前因攜帶「電子菸」到校,被認定違反校規,遭記大過處分。市衛生局考量學生出於模仿和對香菸的好奇,把「電子菸」當成時尚品,及大多數電子菸為中國製,品質低劣,恐分離出致癌物質,已請學校加強宣導學生自我保護健康,市府教育處也要求學校加強菸害教育。

    教育部嘉市校外會表示,教育部尚未將電子菸列為違禁品,但校外會已針對網咖、撞球場、KTV等青少年聚集場所加強巡查,防範學生校外吸食電子菸。

    受罰者雖未吸食 校方視同香菸違禁品

    「吸一口就冒煙,有種抽菸的感覺。」嘉市一所私校高職生因有菸癮,認為電子菸如同水菸,可助戒菸,且方便攜帶,在網路拍賣平台以每支二百元購得,帶到學校並未吸食,對於被校方查到沒收,還被記一支大過,感到冤枉;學務主任表示,校方已明確通告不可吸食電子菸,雖未納入校規,但攜帶電子菸到校,視同攜帶香菸違禁品,除了記大過,也通知家長加強輔導。

    另一陳姓高中生受訪說,不能在校園抽電子菸,在別的地方抽,就管不著了吧!也有學生吸電子菸時,會告訴老師「這不是菸」,認為使用吸氣所產生的菸霧是來自果油而非尼古丁;有的老師不認識電子菸為何物,不瞭解學生正在做違規行為,衍生校園吸食風潮。

    嘉市衛生局藥政科長何宛青表示,電子菸是由鋰電池、霧化器、卡夾菸彈或補充液組成的電子產品,提供蘋果、橘子、草莓、香草、檸檬、桃子等不同口味,使用無燃燒方式將液體打成霧氣供使用者產生類似吸菸效果,國內並無製造商生產,目前產品多數為中國製,通常沒有產品標示,內容物不明,恐危害人體。

    嘉縣衛生局藥物暨食品管理科代理科長劉智魁說,進口或製造含尼古丁的電子菸,涉及偽藥問題,嘉縣今年上半年查獲一名網路賣家賴姓男子,將案件移送法院,法院判緩刑,賴男遭行政裁罰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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