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妹破鞋害分手 姊判賠6萬
2015/07/05 08:00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朱姓女子不滿姊姊因彼此感情失和,竟傳簡訊給她的男友,污衊她是「妓女」、「破鞋」,導致交往10年的男友與她爭吵分手,憤而對姊姊提告求償100萬元,新竹地方法院法官審酌雙方經濟能力後,判決姊姊應賠償6萬元。
姊妹舊恨新仇 都說有憂鬱症
朱女指控,因姊妹感情不睦,姊姊多次發送破壞名譽的簡訊給她的曾姓男友,指她「外表假高尚,其實是顆齷齪事做盡的爛梨,小心她跟你在一起,是要利用你幫她繳房租」,還污衊她是「破鞋」、「賤人」,私生活淫亂,如妓女一般無恥。
由於姊姊不斷發送類似簡訊,使曾男對朱女產生不信任與質疑,雙方屢次因簡訊內容爭吵,最後終於分手。朱女說,與曾男交往長達10年之久,曾男對她呵護備至,對她與前夫所生的2個小孩視如己出,雙方本欲論及婚嫁,卻因為姊姊的惡行而毀掉這段感情。
朱女說,她很難再找到這麼愛她的男人,失去至愛,讓她因此罹患憂鬱症,甚至萌生尋死念頭,所以決定對姊姊提告,求償100萬元。
朱女的姊姊則反咬朱女,指妹妹先前曾製作她在婚前從事色情業、吸毒等不實內容的光碟,並揚言要寄到她夫家,向她勒索30萬元和解金,她拒絕後,妹妹竟對她提起妨害名譽告訴,並將光碟寄到她丈夫家,造成她與夫家關係惡劣,又打電話及發上百通簡訊給她,因此罹患深度憂鬱症,須靠藥物入眠,她是因為聯絡不到妹妹,才與曾男聯絡、傳送簡訊,並非故意妨害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