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鄉公所 代清廢棄物
2015/06/25 06:00
〔記者吳世聰/水上報導〕嘉義縣水上鄉公所提案「代清運廢棄物暫行收費辦法」,獲代表會審議通過,經發布施行於昨天上路,鄉長劉敬祥視察運作狀況時表示,公所代清運項目包括一般廢棄物及農業廢棄物,前者未滿1千公斤收費2千元,後者未滿一分地收1千元,不以營利為目的,歡迎鄉民多多利用。
劉敬祥表示,公所清潔隊不清運一般家戶及公私團體的樹枝葉、雜草、廢木板、木塊及裝潢廢棄物等,民眾要付費給民間的清運公司清理,有人為了省錢,乾脆違法焚燒,而溫室設施等農業廢棄物,也有農民捨不得花錢請人清運,公所本於服務鄉民及減少環境污染的立場,推動上述改善之道,詳洽(05)26803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