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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拐女 搞大肚子 還辯稱配偶縱容

2015/05/31 06:0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彰化縣劉姓博士與妻子鬧離婚的同時,欺騙不知情的楊女,性交1次就把楊女的肚子搞大,劉妻怒告通姦罪。劉男卻辯稱他不知離婚採登記制,前妻同意他另交女友,這是「配偶縱容」;前妻則指「沒有祝福他找到下一段婚姻」。台中高分院認為劉男身為博士,卻傷害2名女子,所為實在可議,但因劉男已與前妻和解、離婚,高分院宣告緩刑2年。

單純女帶球挑婚紗想嫁

高分院判決書指出,劉男去年3月間,與楊女在租屋處性交,楊女6月懷孕產檢,當時尚未離婚的劉妻怒告通姦罪;不過,楊女不知劉男已婚,還喜氣洋洋的挑婚紗想與劉男結婚,卻不知自己受騙,法院判決楊女無罪。

劉男辯稱,與前妻前年9月協議離婚,但卻沒證人,他願意每個月付1萬5千元贍養費給前妻,他認為雙方已經離婚,不知道離婚要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另外,劉男強調,雙方都同意對方另覓異性交往,他與楊女交往與發生性關係,屬於「配偶縱容」。

高分院不採信劉男辯詞,認為劉男具有博士學位,豈會不知離婚採登記制?「配偶縱容」也是狡辯之詞,劉男欺騙且傷害不知情的楊女,又一再否認犯行,無視妻子所受的身心創傷。不過,法院審理時,劉男已與妻子和解並離婚,彰化地院依通姦罪判處徒刑4月,高分院諭知緩刑2年,全案判決確定,不能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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