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13公分 燈號基座螺栓無「法」管
嘉義縣許多道路的路燈、號誌基座螺栓突出,像鄉道嘉45線竟有號誌基座螺栓突出達13公分。(記者林宜樟攝)
清查有危險性 公路總局助加蓋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台中市日前發生車禍事件中,孩童撞上突出的路燈基座螺栓而傷重不治,嘉義縣許多道路的路燈、號誌基座螺栓突出,並未截斷,縣治特區還有號誌基座螺栓突出達十三公分,縣民擔憂發生類似台中市的案例;公路總局第五區工程處水上工務段表示,將全面檢查,即使非主管的路燈、標誌、號誌,若基座螺栓有危險性,均協助加蓋。
截斷或加蓋子 工程規範無規定
記者觀察現有路燈與號誌基座螺栓規範並未統一,突出高低也不一,台灣體育大學前方路段同形式的路燈,有的用蓋子罩住、有的卻裸露;其中嘉四十五線往台八十二線快速道路上,紅綠燈基座螺栓大多突出超過十公分。
嘉義縣議員林緗亭認為,同型式路燈基座螺栓有的截斷,有的沒有截斷,端視包商施工細緻度與良心,但每隔幾年都會傳出因基座螺栓裸露衍生的意外,理應有安全規範。
水上工務段段長王熙松表示,台中市發生意外後,工程處已要求各工務段全面清查,由於相關設施的設置與維管單位包括鄉鎮市公所、警察局等,工務段將全面協助加蓋。
縣府建設處道路管理科長曾富香說,現有公共工程規範對路燈、號誌的基座螺栓突出部分並無規定,近期施作的路燈,大多都有做蓋子罩住,但早期施作的就沒有;縣治特區、高鐵大道等由縣府管理區塊,將請廠商處理,並發文給全縣鄉鎮市公所進行清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