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三火警台電致歉 潘孟安促建立連絡窗口
台電核能副總陳布燦(左)、縣長潘孟安(右)。(記者羅欣貞攝)
〔記者羅欣貞/屏東報導〕核三廠二十七日發生火警,縣府不滿廠方未主動通報,揚言不排除移送法辦,台電核能副總陳布燦昨天親自向縣長潘孟安及縣民表達歉意,並強調該事件若涉及公共危險,台電會全力配合調查並接受處置;潘孟安則強烈要求發生事故的二號機安檢未過,不得運轉。
台電核能副總經理陳布燦、核三廠廠長張學植等人昨天中午抵達縣府,陳布燦首先表達五點聲明,表示核三廠此次發生二號機輔助變壓器失火,造成縣府莫大困擾,要向縣長及縣民致上十二萬分歉意。
陳布燦還說,台電將徹底檢討事故肇因,嚴格懲處失職人員,日後若再有事件發生,將要求廠長第一時間電話通報。
縣長潘孟安表示,原能會主委蔡春鴻二十四日剛拜訪縣府,他當時還特別拜託如果核三廠發生工安事件一定要馬上通知縣府,但核三廠此次竟在四十分鐘後才以傳真方式通報,縣府並非攬權,「能救火的是屏東縣消防隊,不是遠在六百公里外的原能會」。
安檢措施 潘︰納公民團體參與
潘孟安也要求,未來核三廠應建構緊急通報系統,不論工安、環安事故,雙方要建立連絡窗口,並落實每年核災疏散演練,讓居民熟悉碘片使用時機及疏散路線,「核安演習不能淪為演戲」;此外,核三廠安檢措施應透明化,建議納入公民團體參與,至於核廢料處置,現存放於核三廠內的核廢料,該遷走就要遷走。
台電承諾 地方要求會全力配合
針對火警事故,屏縣消防局目前正參與調查肇因,潘孟安特別要求,事故後停機的二號機,在安檢沒有通過之前不能重新運轉;陳布燦承諾,地方的要求台電會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