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照縣府》路燈壞、水溝塞 苑裡允三天修好
2015/04/16 06:0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苑裡鎮民代表張琦享日前於鎮代會臨時會提案,要求公所落實三天內修好壞掉的路燈或堵塞的水溝等基本民生服務,苑裡鎮長杜文卿允諾辦理,提供鎮民更快速、便利的服務。
張琦享說,臉書社團常見到網友抱怨,哪裡的路燈壞了或是水溝堵住不通,但很多都未能及時修繕,影響生活品質。他也表示,縣長徐耀昌上任後曾強調,「燈亮、路平、水溝清」等業務都必須在三天內完成,給縣民交代,他希望鎮公所也能效法、落實,畢竟「縣府能,公所也做得到」。
苑裡鎮公所主秘柯鈺祥則說,一般而言,公所團隊只要接獲通報,都會立刻處理,通常一天內都能改善。
張琦享說,對公所團隊的服務很肯定,但希望能進一步落實執行成效,不要再發生路燈故障,卻要等一個月才有人修理的狀況,緩不濟急,也影響鎮民對公所的評價。
有鎮民認為,雖然公所有相關業務的故障報修單,可在網路填寫,但可能業務量太多,未能得到及時回應,反而直接找民代反映,效果較好,畢竟晚上路燈不亮,對於交通安全影響甚鉅,希望公所以後能確實執行三天修好路燈及水溝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