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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意外 不論輕重都須通報

2015/03/17 08:00

〔記者林宜樟/嘉縣報導〕校園中孩子容易發生運動、遊戲傷害意外,依嘉縣教育處統計,一○一至一○三年全縣運動傷害通報共一百七十八件,不論受傷情況輕重,校方都應通報並儘速與家長聯繫,讓家長瞭解孩子的狀況並進行必要的處理。

根據縣教育處制定「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嚴重的緊急事件需於兩個小時內完成校安通報,法定通報事件依輕重程度最遲不得逾七十二個小時,一般校安事件最遲不得超過七日;柳林國小女童元月間摔傷骨折事件,屬一般校安事件中的意外事件,依規定都應通報。

教育處副處長李美華表示,學生發生意外,校方除循行政程序通報,也應立即通知家長,由於部分受傷情形需由儀器檢查才能確認,也有外觀看不出的潛在傷害,若校方初步判斷無必要立即送醫,應告知家長並討論,讓家長清楚瞭解事故經過,有時家長也會帶孩子自行就醫。

李美華說,每個孩子都是家長的寶貝,家長除與導師聯繫,事件發生過程也可直接和學務主任、校長等保持聯絡,相信主管們都能瞭解家長愛護孩子的心情;她也說,學生都有學生平安保險,發生意外時,校方應主動協助申請理賠,並多關心孩子的復原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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