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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盪鞦韆摔斷手 學校沒送醫沒通報

女童的手腕骨折,開刀治療。(記者林宜樟翻攝)

女童的手腕骨折,開刀治療。(記者林宜樟翻攝)

2015/03/17 08:00

校方︰處理過程會檢討

〔記者林宜樟/水上報導〕嘉義縣水上鄉柳林國小二年級林姓女童,元月在學校盪鞦韆時摔下受傷,校護檢查未發現骨折,老師沒有通知家長,事後校方也未進行校安通報,家長質疑校方未善盡責任,校方昨天坦承處理過程需要檢討,縣府也表示將要求各校落實校安通報責任。

女童家長在臉書貼文,指女兒元月二十一日盪鞦韆時摔傷,臉部、右手腕都有擦傷,校護包紮傷口,評估無大礙後讓女兒回教室休息;但下午三點多,安親班老師打電話告知其女兒受傷、雙手下垂,她趕去接孩子,女兒一見到媽媽就大哭,立即帶去聖馬爾定醫院,醫生診斷發現右手腕兩處斷裂,需打鋼釘,左手需上石膏固定,隔天動手術並住院兩天。

家長說,事發後,多次向老師詢問有無向上通報,卻得知老師向學務主任告知後,主任未向校長報告,也未通報縣府教育處,直到老師另向校長報告,校長也都沒來關心孩子,她上週再向教育處反映,至當週五都無人回覆,氣憤之下才會將過程上網。

手腕能動 校護誤認僅擦傷

柳林國小校長邱金春表示,事發之初,校護詢問女童是否會疼痛,並請她動動手腕,當時確實能動,才會誤以為僅是擦傷,中午十二點放學前也未發覺異樣,而女童家長上班中,不想予以打擾,才會沒有告知,這學期開學後,他才接獲老師報告,已向家長表達歉意與關懷。

女童家長表示,她已不怪校護和老師,但認為主任和校長得知卻未確實通報,明顯有疏失,貼文是要提醒教育單位謹慎面對校園、學生意外事故;教育處副處長李美華說,全案確實是昨天才補行通報,將檢討、改進缺失。

柳林國小女童元月在學校盪鞦韆時摔下受傷。(記者林宜樟攝)

柳林國小女童元月在學校盪鞦韆時摔下受傷。(記者林宜樟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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