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內遊戲場缺失 社會局擬祭消保法
2015/02/28 06:00
〔記者何玉華/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聯合公安小組稽查室內親子遊戲場及親子餐廳,業者普遍無法出具遊樂設施合格保證書及兒童遊樂設施管理人員證書,社會局科長林秀穗表示,已要求業者改善,否則不排除依消保法第卅六條停止業者該項設施營運。
新北市今年首波針對板橋、雙和、汐止等區稽查七家室內親子遊戲場及親子餐廳內的設施及使用管理,發現部分遊具連結處螺絲頭外露,沒有用海綿包覆,幼童在遊戲中容易發生危險,當場要求改善。
此外,店家普遍沒有提供遊樂設施合格保證書及兒童遊樂設施管理人員證書、清楚公告遊戲方法、人數、身高及載重量限制,以及保留設施檢查、維護保養相關紀錄,都依相關規定限期改善。
林秀穗說,部分店家事後提供的證書是出廠廠商自行註明的合格標準,並非國家標準(CNS)及相關法規規定的合格證書,或與相關設施項目不符,已要求業者重提證明,若未能依相關要求改善,不排除依消保法第卅六條,要求業者停止相關設施營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