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搬遷》52戶中繼國宅 供弱勢者優先承租
226處違建住戶求助資源表。(台北市政府提供)
〔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指示限期拆除兩百廿六戶頂樓加蓋違建,北市府備妥基河三期、永平國宅共五十二戶中繼國宅供弱勢者優先承租,租期六個月,租金最低三千四百元至五千兩百元。
昨日,市府秘書長蘇麗瓊率社會局、都發局、法務局召開記者會,整合各局處資源,提出協助弱勢違建戶搬遷的配套方案。
社會局長許立民說,兩百廿六戶違建經里幹事第一波訪查,有卅五人表達經濟困難、四人有租約問題、十四人需要幫忙找房子,其餘都表示可自行處理;另請社工針對有困難者進行第二波訪查,已完成四十一人,其中有大學生、求職新鮮人,三至五人有中低收入戶資格,也有家境小康者,他們的需要以租屋資訊為主。
許立民說,有租屋需求者,都發局提供基河三期四十戶與永平國宅十二戶做為短期中繼國宅,包括三房型可家人共住,每月租金一萬零八百元至一萬三千兩百元;另破例開放個人分租合住,每月只要三千四百元至五千兩百元,低收入戶、家中有老人、身心障礙者及嚴重傷病致失能等弱勢優先入住,租期六個月。
不過,對於開放中繼國宅入住,違建租屋者不以為然,郭先生認為,只能租六個月太短,時間到還是得搬家,意義不大;也有人覺得租金便宜,可以考慮,但仍需評估居住地點與交通問題。
社會局表示,中繼國宅並非唯一選項,因而未統計意願;都發局租屋服務平台(http://www.tmm.org.tw/rent/rent.htm)則另有免費租屋資訊,若透過仲介找房,可補貼仲介費最多九千元。至於沒有福利身分的違建住戶,經社工員評估確實有緊急經濟需求,另結合急難救助及弱勢近貧家戶補助等,可提供六千元至兩萬元不等補貼。
洽詢相關事宜可撥打社會局專線服務電話:1999轉1633,有租屋糾紛者可撥打1950,將有法務人員提供協助。
台北市226處違建限期拆除,市府也提出協助違建中的弱勢戶搬遷配套方案,包括暫租中繼國宅,圖為基河三期中繼國宅。(記者廖振輝攝)
基河三期中繼國宅每戶約27坪大,適合小家庭居住。(記者廖振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