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源回饋改發現金 公共補助恐停擺
2014/12/24 08:00
〔記者翁聿煌/新北報導〕「新北市水源保育與回饋費運用自治條例」預定明年元月起實施,其中最重要影響是將九成五回饋金直接發給民眾,導致相關位於水質水量保護區範圍的區公所,原本統籌運用做為公共預算如地方基礎工程、社區巴士、學童營養午餐等補助捉襟見肘,盼市府相關單位能予補助,否則就只能停擺。
水利局副局長諶錫輝說,初估短少經費年約三億元,市府會考慮相關經費如何協助各區公所解決,目前議會尚未審查明年度的預算,市府各局處將與議會共同研商處理。
水源回饋金以往是各區公所重要的運用經費來源,如青潭水質水量保護區的新店、坪林、石碇等區,新店區公所用來做地方基礎建設施作工程經費、喪葬補助每人十萬元、補助國中小學生營養午餐費等,石碇區則是補助區民的健保費、社區巴士等。
坪林區公所將回饋金拿來支付九人座社區小巴的司機及油料費用,尤其坪林山區許多老人家和學童靠著一天只有兩、三個班次的社區小巴來往坪林市區和家戶交通,另有保額一百廿萬元的區民意外險等。
地方人士擔心,山區老少民眾對社區小巴倚賴甚深,萬一經費不再補助,造成小巴停駛,將造成民眾生活很大影響,希望交通局能編列預算繼續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