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抵百… 匯930詐9萬3千元茶葉
2014/12/08 08:00
變造匯款單騙取商品
〔記者蔡彰盛/竹市報導〕詐欺慣犯駱忠文去年假釋出獄後,又重施故技,連續打電話向多名水果商與茶葉商訂貨,然後去郵局匯款時只匯1%金額,再變造匯款單傳真給對方,造成已經如數匯出的假象,藉以騙得荔枝、芒果、茶葉等大量商品,新竹地院依偽造文書罪判處2年6個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駱忠文曾因多起詐欺案件,經台北、台中、新竹地院合計判刑4年確定,去年1月假釋出獄,竟從今年5月起,先後分別撥打7名水果與茶葉商電話,表示要購買當季水果或茶葉後,即分別前往南寮郵局,臨櫃匯款遠低於雙方達成協議的價格金額。
然後駱男將收執聯上的匯款金額變造後,再將匯款單據分別傳真給被害人,藉以謊稱金額已全數匯出,致7名水果與茶葉商陷於錯誤,誤以為全部款項均已匯款完成,而寄送水果與茶葉給駱忠文,直到事後核對查詢駱忠文的匯款資料,發現實際匯款金額與預定購買金額不符,才知受騙。
男偽造文書判兩年半
其中,駱男向被害人購買10斤大禹嶺茶葉,7萬元價格卻只匯700元;20箱荔枝共2萬1200元,卻只匯212元;20斤茶葉共9萬3000元,只匯930元;240斤芒果共2萬4000元,卻只匯240元等等。
法官認為,駱男正值青壯,竟不思以正途獲取所需財物,反為一己私利,變造匯款單騙取財物,然因犯後皆能承坦犯行,且與被害7人均已達成和解,賠償被害人損失,法官最後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