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衝市府遭收押》 李政憲抗告成功 40萬元交保
2014/11/29 08:00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鳳山區市議員候選人李政憲涉嫌開選舉宣傳廂型車,衝進市府四維行政中心,企圖點燃柴油涉嫌公共危險罪,檢方聲請法院羈押獲准,李不服提起抗告,昨天高雄高分院認為原審裁定羈押有瑕疵,發回重新裁定。高雄地院昨晚開庭後,裁定市議員候選人李政憲以四十萬元交保。
據了解,市議員候選人李政憲開車衝進市府,涉嫌意圖點燃兩桶柴油,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承辦檢察官偵訊後,認為李嫌已將預購柴油卅多公升倒出來,並持有點火器,涉嫌放火未遂罪,最輕本刑七年以上,另有高度再犯之虞等理由,及涉案情節重大,所以聲請地院羈押獲准。
李嫌不服向高雄高分院提起抗告,合議庭法官認為李嫌是否有逃亡或反覆實施恐嚇犯罪之虞,有待進一步釐清,因此撤銷羈押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