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漁港賣海鮮 塑膠袋竟重一兩
基隆碧砂漁港仍有攤商使用較厚彩色塑膠袋。(記者盧賢秀攝)
〔記者何玉華、盧賢秀/新北報導〕「買海鮮,要花五十元買袋子,合理嗎?」
新北市政府消保官發現,觀光漁港業者販售海鮮時,普遍使用偏厚的彩色塑膠袋,若以單隻廿四兩重、價值一千一百卅元的龍蝦計算,塑膠袋等於佔了五十元,「海產買越多、袋子賣越貴」,業者得知也很驚訝,同意改用輕薄的花袋。
裝袋秤重買龍蝦 一個袋約50元
消保官李大鵬八月底到富基漁港辦理巡迴服務,看到攤商盛裝消費者購買的生鮮海產時,普遍使用相當厚度的彩色塑膠袋,因為海鮮以磅秤論兩計價,當場秤重,發現沾水空袋平均重一兩二錢,不沾水也約重一兩,若以一隻廿四兩重、價值一千一百卅元的龍蝦計算,塑膠袋花了消費者五十元,等於「海產買愈多、袋子賣愈貴」,他認為非常不合理。
業者一開始表示,使用厚袋能夠避免蝦蟹海膽外殼突刺戳穿,但無法解釋為何鮑魚、烏賊也要一體適用。李大鵬說,新北巿另一大觀光漁港龜吼漁夫巿集,並沒有使用這種厚袋,而是一般輕薄的「花袋」,裝魚貨秤重,顯然沒有非要用厚袋不可。
富基攤商同意改用花袋裝
業者得知厚袋重量後也相當驚訝,雖然解釋結帳時會讓客人殺價或扣尾數,但為表示富基漁人的誠信與品質,當地攤商一致同意全面改用花袋裝魚貨秤重。
基隆市碧砂漁港曾經被投訴,業者使用較厚彩色塑膠袋,買螃蟹或海鮮時業者偷裝水或冰塊增加重量,而且買高單價海產,算算一個袋子要價就卅至五十元,買越多袋子越貴。
區漁會設計碧砂漁港透明塑膠袋
區漁會總幹事陳文欽說,投訴事證明確,業者被罰了兩萬元,同時區漁會也設計了透明塑膠袋,消費者買的產品一清二楚,目前試辦中。
陳文欽說,碧砂漁港直銷中心攤位租約明年三月到期,區漁會上週與攤商代表開會,重新招租時將在契約中明訂,業者必須使用透明塑膠袋,再有灌水情形,就報警處理。
基隆區漁會設計透明塑膠袋供碧砂漁港直銷中心攤商試用。(記者盧賢秀攝)
新北市消保官八月到富基漁港,發現業者都以有厚度的彩色塑膠袋(右)裝海產給消費者。(新北市消保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