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了房他還要地 父告兒拿回財產
2014/11/10 06:00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伍姓老翁將房產過戶給兒子後,兒子卻不知足,進而要求分田產,伍翁不從,兒子竟出言羞辱、恫嚇雙親,伍翁忍無可忍,狀告兒子不孝,要求索回房產,法官認為有理,撤銷贈與,將房產判還伍翁。
伍翁向法官表示,93年間他將一棟3樓透天厝過戶給兒子,想不到兒子竟不滿足,要求將他和女兒共有的土地轉移部分至其名下,他不同意,兒子便經常藉故羞辱、恐嚇他和妻子,甚至曾揚言要殺掉妻子,當兒子的出言恫嚇生母,怎能不心寒。
伍翁還說,兒子拿到房產後,便斷絕對他奉養,不履行扶養義務,去年5月間,兒子還限制母親的行動,不讓母親出門,驚動警方到場,迫使母親聲請保護令,種種惡形惡狀,令他忍無可忍,決定收回贈與的房產。
兒子辯稱,房產是他向父親購買的,他在父親牧場工作,每月從薪資中扣除2萬元方式購買,他並沒有恐嚇、辱罵或妨害父母自由,父親和母親財產很多,根本不需要他扶養,請求法官撤銷父親的聲請。
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及證人說詞後,認為被告抗辯無理,被告對雙親有故意侵害的行為,准予伍翁請求,撤銷贈與,將房產歸還伍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