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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技能競賽洩題 裁判長被訴

2014/07/08 08:00

〔記者黃文鍠/台南報導〕參加全國技能競賽獲得優勝名次,可以申請參加二專、技術學院及科技大學甄審入學資格,被高職學生列為重要競賽項目,也因此衍生弊端。在勞委會職訓局南區職業訓練中心(現合併為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任職的張姓助理訓練師,於101年8月間,受聘擔任全國技能競賽及國手選拔賽室內配線職類裁判長,竟利用機會,兩度將配線方式告知他指導的蕭姓學生,讓蕭生能夠加快答題,獲得較佳成績。

此外,張男還在101年8月5日下午,以行動電話發送決賽試題給包括蕭姓等5名由他指導的選手,藉裁判長命題之便,造成競賽不公,影響其他選手權益。但因選手表示,並未與張男有金錢交易,台南地檢署偵訊後,將張男以洩密罪提起公訴。

由於蕭姓學生當年在競賽中獲得第一名成績,並已經進入大學就讀,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競賽科長魏世鑫指出,該案在分區賽時,就已接獲檢舉,因此在全國賽時,就未再聘任張男擔任裁判長,目前仍在司法審理階段。至於蕭生是否因此得到保送資格,以及資格是否有瑕疵,也須等到法院審理後,才能做進一步處理。不過他也坦承,這是首度出現競賽瑕疵,如何處理,「還得深入研究」。

檢察官劉修言偵辦發現,事發時張男任職於南區職訓中心,負責辦理工業、室內配線之教育訓練課程,同時也指導包括蕭姓等多名高職學生,101年第42屆全國技能競賽時,張男兩度將題目透露給蕭姓學生等人。由於與學生之間並無對價關係,因此只以洩密罪起訴張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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